一、主要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主要内容
附件所列文件有三种类型一是属于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调整对象灭失或不需要继续执行,经最终确认,作全文废止或失效处理。二是总局或省局已经制定发布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绝大部分新文件末尾处已经宣布原文件同时废止,为便于纳税人查询,此次清理时,再次以目录形式宣布废止失效。三是文件相关内容与产权保护制度相抵触,需要宣布失效废止。
原文链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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